二、領導與管理
1.行政領導圓融有效。
1-1校長兼重倡導與關 懷領導,並充分授權、適時激勵組織成員。
1-2尊重教師專業,落實走動管理,主動發現問題及了解師生需求。
1-3校長的教育理念
1-4校長的學校經營理念
2.各項會議及委員會運作良好。
2-1依法成立各項委員會落實決策過程民主化及校務運作品質。
2-2 定期召開校務會議、主管會議、行政會議,積極溝通協調,建立共識。
(參閱紙本會議紀錄)
3.建全人事甄選及考核制度。
3-1 人事甄選。
3-1-1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規定作業。
3-1-2 桃園縣所屬中小學暨幼稚園辦理教師甄選作業注意事項。
辦理102學年度第1學期代課鐘點教師-2688增置教師員額專案開甄選。
辦理101學年度第1學期代理教師公開甄選。
辦理100學年度第1學期代理教師公開甄選。
辦理100學年度第1學期代課鐘點教師-2688增置教師員額專案公開甄選。
辦理99學年度第1學期代理教師公開甄選。
辦理99學年度第2學期代理教師公開甄選。
3-2 考核制度。
3-2-1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。
3-2-2 桃園縣立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成績考核注意事項。
3-2-3 教師法。
3-2-4 教師法施行細則。
3-2-5 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。
4.落實教職員工差假管理與福利等服務。
4-1 教職員工差假管理。
4-1-1 教師請假規則。
4-1-2 本校公教人員請假日數一覽表。
4-2 各項福利。
4-2-1 桃園縣所屬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。
4-2-2 婚喪生育補助表。
4-2-3 健康99-公教特惠健檢。
4-2-4 桃園縣教育會98年度會員子女教育獎學金申請辦法。
4-2-5 「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」附表九「子女教育補助表」。
5.落實學校預算執行與績效。
(參閱總務發展-經費使用績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