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::: 您的位置:首頁 > 校務發展 > 領導與管理.友善列印,開新視窗
  領導與管理  
     
 

 二、領導與管理

 1.行政領導圓融有效。

1-1校長兼重倡導與關 懷領導,並充分授權、適時激勵組織成員。

1-2尊重教師專業,落實走動管理,主動發現問題及了解師生需求。

1-3校長的教育理念

1-4校長的學校經營理念

 

2.各項會議及委員會運作良好。

 2-1依法成立各項委員會落實決策過程民主化及校務運作品質。

2-2 定期召開校務會議、主管會議、行政會議,積極溝通協調,建立共識。

(參閱紙本會議紀錄)


3.建全人事甄選及考核制度。

 3-1 人事甄選。

3-1-1 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規定作業。

3-1-2 桃園縣所屬中小學暨幼稚園辦理教師甄選作業注意事項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辦理102學年度第1學期代課鐘點教師-2688增置教師員額專案開甄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辦理101學年度第1學期代理教師公開甄選

辦理100學年度第1學期代理教師公開甄選

辦理100學年度第1學期代課鐘點教師-2688增置教師員額專案公開甄選

辦理99學年度第1學期代理教師公開甄選。

辦理99學年度第2學期代理教師公開甄選

3-2 考核制度。

3-2-1 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。

3-2-2 桃園縣立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成績考核注意事項。

3-2-3 教師法

3-2-4 教師法施行細則。

3-2-5 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。

4.落實教職員工差假管理與福利等服務。

4-1 教職員工差假管理。

4-1-1 教師請假規則。

4-1-2 本校公教人員請假日數一覽表。

4-2 各項福利。

4-2-1 桃園縣所屬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。

4-2-2 婚喪生育補助表。

4-2-3 健康99-公教特惠健檢。

4-2-4 桃園縣教育會98年度會員子女教育獎學金申請辦法。

4-2-5 「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」附表九「子女教育補助表」。

5.落實學校預算執行與績效。

 (參閱總務發展-經費使用績效)

 

附件